教宗本篤十六世

2008年四旬期文告

基督為了你們成為貧困的(格後八 9)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1. 每一年的四旬期都給我們一個天賜的機會,來深化基督徒生活的意義和價值,並激發我們再次發現天主的慈愛,進而對自己的弟兄姊妹也更仁慈。在四旬期,教會會提出一些特定的任務:就是祈禱、守齋、施與,好具體陪伴教友度過這個內在更新的過程。今年的四旬期文告,我願用一點時間來反省「施與」這件事,它代表一種幫助貧困者的方式,同時也是一種克己犧牲的操練,我們自己擺脫對世俗財物的依戀。我們應避免把財富視為一種崇拜的偶像,而受其吸引或影響我們判斷的依據,耶穌就堅定地說:「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路十六13)。「施與」可幫助我們克服這個經常不斷的誘惑,教導我們回應鄰人的需要,也與他人分享仁慈的天主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在四旬期間,世界各地都發起為窮人的特別善款募捐,目的就是在此。這樣,內心的洗滌伴同著教會共融的表現,反映出初期教會時已有的行動。聖保祿在書信中提到為耶路撒冷教會募款時,就強調這一點(參看格後八-九;羅十五25-27)

         2. 按照福音的教導,我們並非所擁有之物的主人,只是管理者而已,因此不應把這些財物看成自己專有的;透過這些物品,天主要求每一個人為我們的鄰人做天主眷顧的管理人。《天主教教理》也提醒我們,按照財物的普遍用途之原則,財物是具有一種社會性價值的(參看2404)

        在福音中,耶穌明白地訓誡那些把世俗財富只用在自己身上的人。見到那麼多人生活上如此匱乏、挨餓受凍,聖若望的話聽來像是響亮的斥責:「誰若有今世的財物,看見自己的弟兄有急難,卻對他關閉自己憐憫的心腸,天主的愛怎能存在他內?」(若壹三17)。在基督徒為多數人口的國家,「與人分享」的要求更顯得迫切,因為他們對那許多遭受貧窮之苦和被遺棄者的責任更大。幫助那些人,是一項公義的職責,甚至比愛德的行動來得更優先。   

        3. 福音強調了基督徒賙濟行為的典型特徵:必須隱而不露。耶穌強調:「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瑪六3-4)。在說這話之前不久,耶穌才說過,不要吹噓自己所做的善行,才不致失去天上的賞報(參看瑪六1-2)。門徒應掛念的是天主更大的光榮。耶穌警告說:「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五16)。因此我們做每一件事,都應為天主的光榮、而非自己的光榮而做。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幫助近人的每一個行動,都應該懷著這樣的了解,避免把幫助他人的行為做為一種手段,藉此使自己成為眾人注意的焦點。如果在做一件善行時,我們不以天主的光榮以及弟兄姊妹的福祉為目的,只以尋求個人利益為念,或只求他人的讚美,那麼我們就置身於福音的理想之外了。在今天這個重視形象的世界,需要時時警覺,因為這樣的誘惑是相當大的。按福音的觀點,「施與」不僅僅是慈善行為,而是愛德的具體表現,愛德是一種神學德行(theological virtue),是在要求內心的改變,能愛天主、愛近人,效法在十字架上犧牲、為我們而付出整個生命的基督。見到世上那麼多人秉持這樣的精神,遠離媒體的注意,只默默地以慷慨的行為支持陷於困難中的近人,我們怎能不為此感謝天主?如果將個人財物給與他人,因此得意洋洋而自命不凡,那樣的給與就沒有多大好處;那知道天主會「暗暗看見」並暗暗給以回報的人,對於自己的慈善工作不會在人的身上尋求讚許。

        4. 聖經教導我們,施予比收受更有福(參看宗廿35),藉此要求我們超越純物質的幅度,以更深刻的眼光來看「施予」。若我們做事是出於愛,就是表達了真實的生命;確實,我們被造,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天主以及我們的弟兄姊妹(參看格後五15)。每一次我們出於愛天主而與窮困的鄰人分享財物時,就會找到出於愛的圓滿生命,並得到平安、內心的滿足及喜樂等回報。我們在天上的父也以他的喜樂來賞報我們的施予。「施予」能結出許多屬靈的果實,聖伯多祿加上了「寬恕罪過」這一項。他寫道:「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四8)。正如四旬期禮儀中多次重覆表示的,天主給我們罪人得到寬恕的機會。與窮人分享自己的所有,使我們有機會領受這樣的恩賜。此刻我想起那些明白自己的罪惡深重,因此而感覺到遠離天主、心有恐懼且幾乎不能轉面向祂的人。藉著施予,我們與他人接近,也能與天主親近;「施予」能成為真正悔改,並與天主、與我們的弟兄和好的一項工具。 

        5. 「施予」教給我們慷慨的愛。聖康托蘭戈(St. Joseph Benedict Cottolengo)就直率地建議:「絕不要把你給出去的銀錢記下來,因為我常這樣說:如果在施予時,左手不知道右手做的事,那麼右手也不應知道自己所做的事」(Detti e pensieri, Edilibri, n.201)。關於這一點,福音中那位寡婦的故事格外地意義深長,她由自己的不足中,「把全部的生活費」投進聖殿的銀庫裡(谷十二44)。她那微不足道的小錢,成為一個有力的標記:這位寡婦不是從富裕的生活中奉獻給天主,與其說是獻出了她的「所有」,不如說是獻出了她的「所是」,她奉獻出全部的生命。

      我們看到這段動人的章節,就放在描述耶穌的受難、死亡之前,正如聖保祿所寫,耶穌成為貧困的,好使我們因著他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參看格後八9);他為了我們而付出整個生命。四旬期也藉著施予,激勵我們追隨他的榜樣。在基督的「學校」中,我們能學習使自己的生命成為一個完全的禮物;效法他,我們就能隨時為他人所用,不只是給出我們所擁有的一部份,而是給出我們自己。簡而言之,整部福音不就是一個愛的誡命嗎?四旬期「施予」的舉動,也就成為加深基督徒使命的工具。基督徒奉獻自己、不求賞報,就是一種見證:人的生存法則,不在物質的財富,而在於「愛」。因此,「愛」使施予有價值;它按照每一個人機遇及情況的不同,而有了各種不同形式的給予。

        6.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四旬期要求我們也藉著「施予」的實踐,在靈修上「訓練自己」,使能在愛德上增長,並在窮人身上認出基督。在宗徒大事錄中,我們讀到宗徒伯多祿對在聖殿門前求施捨的瘸子說:「銀子和金子,我沒有;但把我所有的給你:因納匝肋人耶穌基督的名字,你起來行走吧!」(宗三6)。在施予時,我們給出去的是物質,這是一種標記,代表我們能透過宣講基督及為基督作證,傳給別人更大的禮物。因基督之名,我們能找到真正的生命。因此,就讓四旬期成為個人與團體努力忠於基督的時期,這樣我們才能為他的愛作證。願天主之母及天主的忠僕瑪利亞,幫助信友進入四旬期的「屬靈戰爭」,以祈禱、齋戒和施予做武器,使我們能以煥然一新的心神慶祝復活節的來到。我懷著這樣的願望賜給各位宗座祝福。

二○○七年十月卅日 發自梵蒂岡

本篤十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