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流動的愛

/蘇清富

常言道「人往高處爬,水往低處流」。我們在教會裡也常勸勉大家說:「為那最小兄弟做的就是為耶穌而做的」。愛,真的只有付出與接受這樣單一的方向嗎?水不到天上,怎能常往低處流呢?人不常自居低下,怎能有那麼多的高處可爬呢?愛,到了受與者的手中,如果不再往外傳就會腐壞,反倒害了那個原本我們想幫助的人。

 

有一次,我獨自在台北火車站的月台上等車回家,有一個乘客剛從火車下來,慌慌張張的

跑到我面前,問我「往捷運站怎麼走?」當他看清楚我是一個盲人的時候,便急忙的向我連聲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不匆不忙的向他說「往那邊走,下樓梯就到了」。

另外有一位盲友在公車站牌等車,有一個人路過,可能一時沒有注意到他是個盲人,便向他詢問超市怎麼走?過沒多久,那個人又回來,向他詢問往捷運站要怎麼走?這時路人才發現他是個盲人便很生氣的質問:「你又看不到,怎麼給我亂指!」他被問的莫名其妙說:「那你有找到超市嗎?」路人想到自己剛剛的確有找到超市,便羞的落荒而逃。

 

像這樣的情形並不少見,我們會過早把一個人定型成需要被幫助或是可以幫助別人的人。經常會有人問我「幫助視障朋友應該幫到什麼地步?」「我們如果不幫助他們,那些盲友該怎麼辦?」或者「我看到有些盲人過的都比我好,我們還需要幫助他嗎?」沒錯,視障者並不一定就需要被協助,需要被協助的是因為視障而引發的不公義,例如想看書,卻只有平面的文字書籍,視障者是無法自行閱讀的。此時我們做有聲書給他們聽,是在彌補資訊的缺口,而不是視障的缺憾。我們唸書給盲友聽,為的也不是要讓視障者能多讀一本書,只是在告訴他們,在這個社會上有一種行動叫「愛人」。我可以做,你也一樣可以做。愛的方向是多面的,此時你是接受者,下一刻也許就會變成施予者。不要因為自己的客觀條件比別人差,就畫地自限,也不要因為自己擁有的比別人多,就看輕那些弱者的貢獻。流動的愛才算是真正的公義。 

1.    視障者(盲友)無法用眼睛去閱讀,我們可以用什麼方法去幫助他們瞭解天主的愛及生活中的各種知識?

2.    對盲友,你視他們為弱勢者嗎?

3.    對盲友,你給予的是同情與憐憫嗎?

4.    有沒有發覺盲友往往比我們更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