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25

我需要週休假!

為關懷一群在台灣的外籍婦女勞工,台灣明愛會結合其他NGOs在國際婦女節之際於201035日前往行政院陳情,催促家事服務法應被列入勞動基準法,以保障外籍婦女的權利。

非政府組織(NGO)一直關注,在家照料家庭的幫傭及看護工。在台灣的情況,被視為家庭工作的幫傭每天工作時數多達 12.5小時,他們既沒有加班費或週休一天的權利,原因是因為雇主不允許及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他們的身心很容易遭受壓力最終選擇逃避,來遠離他們的雇主,而成為非正規或無證的非法勞工。

台灣明愛會因關懷這些異鄉人的痛苦,幾年來一直與移工聯盟努力推動家事服務法納入勞基法。而婦女勞工的權利不僅是公共責任,他們的基本權不應該被剝奪應受到法律的保障,享有一般勞工的加班費、休假權及人應有的尊嚴,盼速納入勞基法保障內。

據統計,台灣就業局和職業培訓,在20101月已經擁有總人數 353,805名移工,其中印尼人數居冠;其次是越南、菲律賓和泰國。

幾年來,台灣明愛會正義與和平小組,一直擔任菲律賓、印尼、泰國和移工們的陪伴者,適時的給予關懷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