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光社區

 

台灣東部被公認為是好山好水的山地,可是當地的人卻自嘲的說也是好窮呀!

 

七十年代開始,陸續不少的原住民開始為討生活而向外遷移。花蓮、台東的阿美族該是最早往北上來的原住民。

 

耕莘山地服務團,除了寒暑假到新竹尖石鄉各部落去服務外,也在都市內關注原住民,為學童輔導課業,要找這些孩子,就得去工寮找那些群居一處的工人家庭。第一次造訪就給我留下了很深刻難忘的景象,屋子裡擠滿了大人小孩,住的是三層(不是樓房)隔板床,輔導課只能在昏暗的露天進行。

 

人總是要落根定居的,我們的原住民也開始圍坐商討,要如何才可住在樓房的夢,我們首先鼓勵他們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組成一個社區委員會,再以互助合作方式來儲蓄自備款,再尋找營造商買地合建,他們邊學邊做,夠辛苦的。不久,我們看出他們的領導潛能,近乎一切就緒,但200戶中尚有32戶籌不足自備款,於是這臨門一腳,就是向亞洲明愛會以原住民都市社區發展方案申請無息貸款。

 

多少個夜晚,大家在月光下費心策劃,這個大家拭目以待的『山光社區』,這是大家選的名字。關於還款的運用,大家就決定是向建商租一房間做『社區托兒所』,這樣父母們外出工作時很放心的將幼孩放在托兒所。老師也是我們培訓的原住民。

 

『山光社區』是原住民用自己的每一分錢建立起來的,因為他們百分之百的歸還了貸款,現在他們非常有尊嚴的感謝教會當年的協助,他們更有自信的透過電視專訪向亞洲其他弱勢團體證實,窮人也能擁有應得的一份!

 

請問:

1. 人的尊嚴是遠比一切重要嗎?

2. 什麼是天助、人助及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