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 戒
潘家駿 神父
福音敘述耶穌在接受若翰洗禮後,隨即有一段時間,在聖神的催促下,留在曠野裡禁食四十天之久,受魔鬼的誘惑。「聖史們揭露了這宗奧妙事件的救贖意義。耶穌是新的亞當,在受誘時屹立不搖,而第一個亞當則順從了誘惑。耶穌完全履行了以色列的使命:一反過去在四十年在曠野旅途中激怒天主的人,基督顯示自己為天主的僕人,在一切事上服從天主的旨意。耶穌在曠野裡對誘惑者所取得的勝利,這苦難是祂以赤子之愛服從天父的至高表現《天主教教理第》第539號。」
耶穌禁食抗誘的事件,深深地影響了教會的齋戒踐行,特別是四旬期的習慣。在傳統上,四旬期是一個準備慕道者接受洗禮,與基督出死入生的時期;而為已經受洗的基督徒,這也是一個再慕道、再更新的時期。教會在第一到第四世紀之間,這復活節的準備期(齋戒期)因著年代和地方教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由初世紀的一天、兩天或四十小時齋戒來準備逾越節,到了第三世紀則延長為一個星期。到了第四世紀,由於教難已成過去,在自由的空氣下,逾越節的準備期在客觀環境的許可下,也愈益延長至四週,而以整數稱之為「三旬期」,候洗者的考核禮﹝懇禱禮 / 覆手驅魔﹞就是配合這整個時期而設計的。到了第四世紀末,四十天的預備期就已經完備了。因此,我們很清楚地可以看到,逾越節的準備期 - 四旬期是非常具有慕道性質的。但這除了是慕道者緊鑼密鼓的皈依與靈修操練的時期之外,為已受洗的弟兄姊妹們,這更是一個陪伴慕道者,同時也是一個再慕道、皈依、補贖,並與基督一起復活的時期。也因此,這著時期是整個教會以祈禱、守齋、行愛德來皈依天主。就如奧思定所強調的:我們﹝已受洗的﹞和他們﹝候洗的﹞一起祈禱守齋,好在逾越節的日子,候洗者獲得逾越重生,我們也再獲重生的效果。
後來,因著皈依與補贖的齋戒意涵,這項習慣也廣泛地運用在基督徒內心懺悔的表達上,並且與祈禱和施捨配合一起施行,共同來表示人對自己、對天主、對他人的關係的改善。而特別是在禮儀年中,一些重要的懺悔及補贖日子和時期(如四旬期、逢週五紀念主受難的日子等),教會更是鼓勵信友們踐行齋戒。
教會制訂了大齋和小摘的規定: 1) 大齋:未滿六十歲的成年信友應守大齋,即大齋日只可飽食一餐,其他兩餐可略進一些食物。2) 小齋:十四歲以上的信友應守小齋,及每週五禁食肉類(魚蝦不在此列),或主教團所規定的其他食物。
齋戒是一種克己的形式,在傳統上,我們是以飲食上的節制或是以不吃肉食來作為表達。然而克己並非與自己作對,或單單是為了自我的益處而行之,也不僅僅是法律的實踐而已,它該當以「愛」作為出發點。因此,之所以如此做,乃是為了珍愛自己、皈依天主、疼惜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