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ising Solidarity: Men and Women Working Together

by Duncan MacLaren

男人女人合作,共創全球團結

(亞洲明愛會論壇,曼谷,2005614-15日)

張佩英摘譯

引言

20世紀影響社會最深遠的運動,其中之一無疑是「婦女運動」。當中免不了有一些運動者走極端、或做蠢事,但運動的本質仍是關係人權,要改正一項不合人性的錯誤。明愛會也注重「兩性問題」,不過著眼點不在男女間的關係,而是做決策時婦女應有的地位。

今天我要談一下明愛會過去在婦女運動中做了些什麼,同時瞻望未來,更要談一談男性如今必須做些什麼。曾任「兩性工作小組」(Gender Working Group)組長的Anne Dickinson女士,最近在MONA論壇上說:「論兩性時,不是從這一性奪取什麼給另一性,也不是貶抑這一性而提升另一性;而是男性和女性在完全認清兩性是平等且都具有尊嚴的情況下,聯合起來。明愛會目前可能把目光放在婦女的需要上,不過有一天我們也會關心男性的需要。」我認為現在正是時候。

什麼是明愛會認為不是「兩性問題」的問題呢。女性可以晉鐸不是、稱天主為「她」不是……。這些作法都不能改變世界,也不會讓窮人得益。明愛會的使命是用最窮的、最弱勢的人的眼光看世界,而婦女正是他們當中的一群。 

明愛會的兩性問題

明愛會聯盟許多會員一直認為婦女是理所當然的發展推手。有一次我們在蘇丹分發食物給沙漠裡挨餓的人。我們把食物及食用油放在地上,然後讓一個婦女坐在上面,表示歸她所有。男人很不高興,說女人比山羊都不如,實在沒有理由得到食物。不過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把食物給女人,那麼一家子都會吃得到;如果給男人,就不見得了。

不過,把正確的兩性概念融合到管理、員工結構、制定決策和權力分配裡,對許多明愛會同仁似仍感困難。1975年全體大會時提到婦女對國際明愛會(CI)的活動並不踴躍。但沒有人對此有所作為。1983年大會報告中說:「明愛會注意到婦女在草根及其他方面工作的努力。」又說:「CI將催促各地區明愛會允許婦女有平等機會參與決策,CI也要增加國家、區域和國際等論壇的婦女代表席次。」也是說說而已。1991年全體大會中,同意成立一個委員會,評估明愛會網絡裡婦女的現狀,以及婦女在各決策層面取得更高層次代表的可能。也是光聽到樓梯響。

1995年全體大會時,聯合國世界糧食規劃署(World Food Programme)執行長Catherine Bertini女士是我們的來賓,她發表了關於「改變兩性平衡」的談話。在下一屆(1999年)大會來臨前,明愛會聯盟向全體會員發出問卷調查。第十二題問及明愛會內部的參與情形,各區的回答口徑一致:婦女缺乏參與決策的機會,應該加一把勁。

因此,婦女論壇於1999年大會上豋場。我們也第一次嘗試向大會引進代表團正向的兩性區別政策(positive discrimination policy in terms of delegates),就是會員團體可以另外派第三代表,條件是這位代表必須是女性。如此一來,1999年及2003年大會時,女性代表的人數大為增加。

現在CI也改變了部份規定,例如,執行委員會改選時,各地區會議應儘可能做到:(a)不同地理區域均有代表出席;(b)男女代表各半。

關於b項,有人指出,明愛會的工作人員85%是女性,但做決策時,男性佔了95%。明愛會要如何做,才能把婦女合理納入?

婦女參與管理只是做了一部分。如何改善婦女在國際的命運,是我現在要談的問題。 

明愛會以外世界的兩性問題

中非共和國、巴林(Bahrain)等國都把兩性平等納入憲法。南韓取消了「一家之主」的制度,並制定解放婦女的法律。性暴力、性騷擾、強暴、以及性傷害在非洲部分國家是刑事罪。明愛會有否在這些成就上出力?它盡了監督法律執行的責任嗎?

CI越來越關心非法走私婦女人口的問題。它在世界犯罪活動排行榜上名列第三,是一個年產值90兆美元的產業。我們對這個可恥的交易做了什麼?

2004年底南亞海嘯災難中,婦女傷亡比男人來得慘重,於是失去妻子的男人要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我們是否應該找幾個例子,以性別角色的觀點審視它?在組成ERST團隊時,兩性問題是否也是其中一個考量?

過去十年,明愛會在呼籲國際改變公共政策,使得更有利於窮人方面做了不少。可是,各個明愛會是否曾就直接影響婦女權益的議題進行遊說,還是願意把這件事交給更具「男女平等主義」色彩的團體? 

兩性與文化

一個國家或種族的文化有時是造成婦女沒有決策權的原因,在亞洲情況尤其嚴重。但我們也擁有天主教文化,所以應該有不一樣的看法。明愛會的文化更是獨樹一幟,它準備隨時與不同的人作不同層次的對話:與窮人、與教會其他團體、與世俗社會。

一國的文化也好,天主教的文化也好,明愛會的文化也好,都可能妨礙改變,甚至相互補強。其實問題不在文化,而是我們的內心。要改變文化得先改變人內心的想法。天主教要理告訴我們,良知是召喚我們去愛、去行善的聲音。天主聖言和教會的訓導是我們的光,指引我們。教宗本篤十六世仍是拉辛格樞機時曾說:婦女亦應負重責,對解決政經問題提出新的政策。 

明愛會與男性

妨礙兩性平等的第二道障礙當然是男性本身。一直有人批評我們的「兩性工作小組」說,除了我及組裡的神學家外,所有組員都是女性。不錯。不過當婦女體認到自己在會裡是最沒有權力的一群時,正是她們開始思考她們的地位的時候。而現在正是調整兩性關係的時候。

男性不能完全接受女性在決策上有平等權力的原因有種種。首先,男性被教育要在社會上扮演某種特定角色。例如,養家活兒是丈夫的責任,所謂男主外、女主內。在明愛會有人可能想,既然傳統上由男性尤其是神職人員當主管,就不好改變。

第二個原因是男性應有男子氣概的觀念。有男子氣概的人會沉迷權力,同時會輕視他認為「較弱的另一性」。

7080年代的「男性權力至上主義者」(male empowerment groups)認為女性附屬於男性的自我內。瑞士心理學家榮格是第一個以科學方法探討男性與女性心理差異的心理學家,並認為男性兼具某些女性心理特徵,反之亦然。大家都應發掘自己的內心世界。

至於明愛會裡的男性,應該仔細讀一讀保祿宗徒的書信。他說,穿上基督的人,會緊緊結合成一體,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迦三27-28)故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88頒布的《婦女的尊嚴與聖召》書函中表示:當男人侵犯了女人的個人尊嚴或使命,他自己即違反了他個人的尊嚴及使命。 

結論

明愛會裡男女合作的意思就是改革各結構層面,確保男性女性都被納入,並特別要提升女性的地位。論及改革,需要文化及個人的改變配合,尤其是與男性有關的想法。明愛會各層級必須更關切從緊急事件到非法交易、家庭暴力、女子教育等問題與兩性問題的關連,並促進立法。

論及明愛會兩性政策的重要觀念有:「正向的兩性區別」(例如:若主席是男性,則副主席應為女性。)、納入女性、道德標準須一致、良知的檢驗及改變,等等。

「全球團結」是上一屆大會的口號。在這個充斥著把人視為市場買賣物品的全球化現象的社會裡,具備徹底的同理心更形重要。我們要讓世界上的婦女、讓明愛會的婦女充滿希望,讓明愛會的男士成為真正的男士。最後,男性和女性在深切了解窮人和弱者都具有同樣的尊嚴後,攜手合作。

 2005.11.07更新